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2020年7月8日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深入理解民法典的“三个特色” 特点一: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文关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尊重和维护人格权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为此,民法典单独设立人格权编,体现了对公民人格权的庄严确认与严格保护。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大民事权利保护力度,提升广大人民权力意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特点二:始终彰显制度优势,坚持法治原则。 从实践特色来看,在编纂民法典的过程中,合理借鉴世界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外国的民法条文,更不照抄书本上的民法理论,而是始终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具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民法典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构建系列规范、准则并约束个体行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则、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特点三:始终坚持实践导向,回应人民期盼。 制度理性源自人类实践理性的长期发展,民法典发挥着规范自然人如何处理人与人、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作用,需要坚持实践导向,直面中国问题,展现时代特色,设计中国方案,解决中国问题。对于广大人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充分吸收;对于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现行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对于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坚持实践标准要准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实际情况,把法治实践理性与法学科学理性结合起来,把法律科学方法与哲学思辨结合起来,确保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民法典反映了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要求。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的进一步发展,还应研究如何适应技术发展进步需要,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比如,数字时代,精准医疗发展如火如荼,医疗数据共享与患者隐私保护的平衡问题日益凸显,未来应进一步加强规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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